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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告

时间:2023-08-28 01:50:03
为支持实体书店发展,根据《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》(厦文发办〔2021〕8号)要求,我市将开展2023年民营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申报主体及条件 (一)申报对象 2022年1月1日前在我市取得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

为支持实体书店发展,根据《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办法》(厦文发办〔2021〕8号)要求,我市将开展2023年民营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申报主体及条件

(一)申报对象

2022年1月1日前在我市取得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的民营或民营控股实体书店(不包括网上书店),其中申请“网点建设补助”的应在2023年1月1日前取得。

(二)申报条件

1.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(不包含仓库),出版物的经营面积占总营业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%;

2.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、品牌价值或专业特色;

3.持有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且正常营业1年以上,出版物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%或出版物销售年收入100万元以上(申请“网点建设补助”除外);

4.遵纪守法、文明经营,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,且无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违法记录。

5.依法履行统计义务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8月16日至9月4日(逾期不受理)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(一)市文发办、市文旅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申报通告。

(二)书店按照自愿原则,登录“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”网站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

(三)区文旅局对书店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,出具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提交至市文旅局。

(四)市文旅局会同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,拟定补助单位、项目名称、扶持方式和补助金额并报审核工作小组审核;经审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书店名录、项目名称等向社会公示,公示的时间为 5个工作日。

(五)经公示无异议的书店名录、项目名称、扶持方式和补助额度报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;由市文发办和市文旅局联合发文,资金直接拨付书店。

附件:2023年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扶持申报指南

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

2023年8月14日